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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图书借阅管理办法

为了给我院毕业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经学院领导批准,图书馆特为毕业生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具体管理办法如下,请广大毕业生按此规定借阅图书。

1.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借阅台办理图书证。

2.借阅本馆图书需缴纳押金100元,图书归还后退还押金。

3.借阅册数为5册,借期为60天,节假日顺延不计借阅天数。

4.图书超期或丢失按本馆相关规定处理。

请各位毕业生珍惜学习机会,妥善保管图书,不明之处请到图书馆各服务窗口咨询。

泉州轻工学院图书馆

2014年4月15日



通讯地址:泉州轻工学院图书馆

电话:0595-3620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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