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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证使用说明

我馆实行一证通,读者凭图书馆颁发的借阅证,可得到本馆所有部门的服务。借阅证上有读者的姓名、照片、单位名称、计算机条码等信息,是读者利用图书馆的唯一有效证件。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亦不得冒用他人借阅证。

本馆的借阅证办理程序如下:

1、读者身份的获得

教职工凭人事关系,学生凭教务处所发名单为获得读者身份的依据。

2、办理借阅证

学生在教务处电教室照相完毕后,以班级为单位,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职工读者交一寸免冠近照一张,个人到图书馆办理。

3、退证

学生毕业、退学等原因离校者,则不再继续成为图书馆读者,必须办理退证手续。学生读者退证手续凭各系所发离校清单为依据,将所借图书还清后,到图书馆办公室结清上机费用,最后到综合借书处办理退证离馆手续。

4、证件挂失

证件丢失,应立即挂失,并清还所借图书,以防他人继续使用,给读者本人造成损失。挂失证件请到图书馆综合借书处和图书馆办公室两处同时办理挂失手续。证件挂失前所产生的有关损失由本人全权负责。

5、补证

证件确已丢失,除挂失外,还需补证。补证需由读者本人写出申请,经所在单位身份确认(学生读者由班主任签字,所在系盖章),并交纳补工本费,到图书馆综合借书处办理。

6、重新办理借阅证

学生无论何种原因班级变动或证件污损,需到图书馆重新办理,重新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重新办理时应将所借图书还清,旧证由图书馆收回。

7、其它注意事项

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若有转借者,图书馆有权暂扣证件,转借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本人负责。



通讯地址:泉州轻工学院图书馆

电话:0595-3620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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