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4-01-02 点击数:
为满足广大读者寒假学习的需要,现将寒假期间借还图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借阅的图书,请在放假前到图书馆办理归还或续借手续。
2、从2014年01月02起,广大读者所借图书可以在开学后两周内归还,对于逾期未归还者,其超期天数从假后开馆的第一天起计算。
3、请读者务必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涂画,不得丢失或损坏,否则将按有关赔偿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泉州轻工学院图书馆
2013年12月31日
通讯地址:泉州轻工学院图书馆
电话:0595-36207887
版权所有@泉州轻工学院 Copyright@2012-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