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入馆规定

作者: 时间:2018-09-04 点击数:

1.读者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洁。穿拖鞋背心者,谢绝入内。

2.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在馆内拨打、接听手机或播放音响,不得嬉戏与高声交谈。

3.爱护公共卫生,严禁在馆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严禁在桌子上涂写、刻画,禁止在馆内吃东西。

4.爱护书、报、期刊,不得在读物上涂画、标记或造成污损。

5.未经许可,不得张贴、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6.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预留座位、书包柜等,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7.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夹带书刊出馆。经出口通道时,遇监测器报警,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检查。

8.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

9.读者物品不过夜,使用者须在每天晚上闭馆前将所放物品及时取走。

10.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营造良好舒适的学习环境。

通讯地址:泉州轻工学院图书馆

电话:0595-3620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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